政策 国家 2026-03-16T22:45:38+00:00

欧盟对伊朗个人和实体实施新制裁

欧盟理事会对伊朗16名个人和3个实体实施制裁,他们应对严重侵犯人权行为负责,包括2026年1月暴力镇压抗议活动。


欧盟对伊朗个人和实体实施新制裁

欧盟理事会今天,3月16日,决定对另外16名个人和3个实体实施限制性措施,这些个人和实体对伊朗严重侵犯人权行为负有责任。今天的制裁目标是一个多样化的个人和实体群体,他们在2026年1月街头抗议活动的镇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导致数千名平民伤亡。理事会正在对伊朗负责安全和执法的内政副部长以及直接参与暴力镇压抗议活动的伊斯兰革命卫队(IRGC)的几名地方指挥官实施制裁。此外,理事会还将负责协调德黑兰IRGC和巴斯基部队的 corps 以及霍拉桑-拉扎维省IRGC地方分支——伊玛目雷扎 corps 列入名单,该省对抗议活动的镇压尤其残酷。此外,理事会今天公布了参与审判和平抗议者、公民和社会活动家(包括女权活动家)、批评当局的记者和政治活动家的司法部门成员的姓名。还禁止向伊朗出口可能用于内部镇压的设备和监控电信的设备。相关法律行为已发表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其中一些个人对获取强迫认罪、违反公平审判保证以及对和平活动家发出严厉判决负有责任。名单包括伊朗监狱、安全和教育措施组织的负责人,在其任职期间,伊朗各地监狱都有严重侵犯人权的记录记录。这些侵犯行为包括酷刑和其他形式的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包括处决未成年罪犯、任意拘留和政治对手以及属于族裔和宗教少数群体的个人的身体虐待,以及针对女囚犯的性暴力和强迫事件。制裁还针对伊朗IT服务和咨询公司Naji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Company(NRDC),该公司负责开发伊朗执法部队用作监控工具以监控和控制公民的“Nazer”移动应用程序,以及德黑兰网络警察负责人,该部门在互联网过滤、审查、社交媒体内容控制以及与数字内容相关的不公正起诉公民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适用于伊朗严重侵犯人权的制度下的限制性措施现在适用于263名个人和53个实体。这些措施包括资产冻结、禁止前往欧盟以及禁止向被列入名单者提供资金或经济资源。